吉良's profile骑着上帝去流浪PhotosBlogLists Tools He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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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pril 26

    妖女归来!

    还没有哪个名人可以有分量让我单独为他(她/它)写一篇日志的。
    只有小S可以。
     
    一不小心病倒在家,发着烧却还要赶专栏的文章,病得半死也只能自己挣扎着爬起来炒个菜就馒头当午餐,这样的心情显然好不到哪里去。
    唯一的好消息,也只有小S正式复出的喜讯了。
    天啊!半年多没看到这个女人而已,真是想死她了!
     
    如今,这个女人杀气腾腾地返回了镁光灯面前,一副妖气冲天的样子,谁还敢抢她的风头?!
    她居然还好意思当着全世界观众的面,坦然地说对自己的大腿内侧不够满意……
    即使从孕妇当了妈妈。这个女人似乎也学不会“恬不知耻”呢!
    可谁让我如此地爱她呢!
     
     
    看看这个女人的收入吧:一周要播五集《康熙来了》,每录一集是七万台币;一周还有五集《娱乐百分百》,每集是三万台币!光是主持费,她一周就有50万的进帐!还不包括代言的广告费和其他一些杂七杂八的收入……
    在主持圈子里混了三年多还没什么大名堂的我,羞愤得无地自容!
    当然,妖女的归来同时,还要为另一位怪女略微地黯淡一下:
    阿雅暂时跟我们告别了。
    就像缺少了小S的“康熙”多少有点无趣一样,没有了阿雅的“我猜”也始终会缺少了些许滋味。
    看到她在最后为“我猜”录影的现场流下热泪,我的内心翻滚着的,何止不舍?
    这么多年的欢乐,真的要谢谢她的绿叶陪衬了——这一点,宪哥心里最清楚不过。
    她绝不美艳,但真性情和真睿智一点也不比她的好姐妹小S差,而她在演艺圈里所走得那些曲折坎坷,是要比别人多得多的!
    再见!阿雅!我相信你的选择是正确的!聪明的女人最美丽!
    我虽不爱你,但深深地喜欢着你!

    小S的复出,对于我来说,无疑是极为振奋的。
    晚上什么也没吃,整整一天饿下来,直到九点多去接小王子的时候,他带给我一箱草莓和一箱桃,看起来都是极美味的水果。
    真好!虽没胃口吃饭,但水果对病人总是有益的。
    加上看到久违的小S嚣张的笑容,片刻阴霾的心情就陡然好转了。
    我立刻去洗了草莓,特地倒了满满一杯酸奶当调料,身上的烧这时也退了不少。
    人始终是为了自己而活的,所以完全没必要向生活妥协。
    即使苦中作乐,那也是以乐为重心的人生,总比一直自找苦吃要强。
    看那妖女灿烂的笑,我笑得也不比你正义到哪里去!

    April 18

    SAKUYO的视线

    单车

    单车的车轮就像是你和我:后轮在转,前轮也在转——可无论怎么转,始终也转不到一起。

     

    被割碎的太阳

    透过网射过来的阳光,是被割碎了的,所以一点也不温暖,甚至还有点刺骨。

     

    倒退的时光

    如果没有奔驰,我们还有三轮车;如果没有索尼爱立信,我们还有IC电话亭——如果没有历史,我们还有什么?

     

    全世界的冬天

    冬天到了,春天还会远么?

    可是当冬天还没走的时候,这个世界上剩下的还是只有冬天。

     

    有孩子出没,游客小心

    没有什么比孩子更重要——换种句式就是:没有什么比希望更重要……

     

    猪排饭与艺术

    在猪排饭没有盛到盘子里之前,它是件艺术品。

    当猪排饭被盛到了盘子里,再美的艺术也得乘热吃掉!

     

    PRADA

    我的脚步从来都不忌讳在路边摊逗留。

    但当我厌倦了小贩们的装腔作势的时候,我就会选择去享受一下专柜小姐的贴身服务,生活总该是有点小起伏才更有趣的。

    April 09

    《流浪吧!男孩》-第4号男孩

                                             第4号男孩           往袜子里塞游戏机的男孩
     
     
      长久以来,我一直都不喜欢圣诞节。
      第一,我是不爱吃火鸡的,而且我在10岁以前都没有吃过火鸡,总以为那是像鸵鸟一样大的农场养殖鸡,我吃过饲养肉鸡,一点香味都没有,所以先天心理就对火鸡没什么兴趣,也牵连了鸵鸟给我带来不好的印象。
      事实上,鸵鸟是保护动物,我理所当然地不能轻易去吃。
      11岁的时候,吃到了火鸡,但是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一顿丰盛的大餐里吃到的——事后被人告知,大餐里是有火鸡的。
      于是我不停地舔牙缝,试图回忆起刚才吃的一大堆食物中,哪个才是火鸡的味道。
      可那天我真的吃了太多,直到我快把牙龈都舔破了,也没想起火鸡的滋味是怎样的。
     
      17岁的时候,因为父母长期闹别扭的缘故,我躲在一个熟识的男生家里过冬。
      父母间的别扭,总是日积月累起来的产物,以至于他们会互相埋怨对方的菜做的太咸或者衣服没洗干净,这些倘若还不能导致两人间发动战争,便会出现另一个女人,或者,另一个男人。
      于是,我看着另一个女人的出现,父亲和母亲的战争便真的从“你的菜做得太咸了”和“你的衣服从来也洗不干净”开始爆发,一直演变成两人分居两处,眼不见为净地过了十年。
      值得庆幸的是,我的父母一直没有分手,保持着让我看起来表面上跟一般夫妻没什么区别的奇妙关系——大概只有我知道,他们总是约好了一起出门拜访亲戚和朋友,却又在回家的时候在十字路口分别,他往北走,她进南门。
      据说,那个女人,一直不清不楚地存在了十年。
      所以我不喜欢圣诞节,因为十年前的圣诞节,我就是一个人度过的,吃着中午剩下的馒头,和一碗咸菜。
      当然,没有火鸡。
     
      我借住的那个男生,他的母亲对我实在很好。
      我从小就是很虚伪的孩子:会在老师面前装乖,会很听长辈的话,会对同学热情友爱——如果别人看到我在打架我在抽烟我在飙车,他们也只会在我的父母面前惊讶:“昨天我看到一个很像你家儿子的不良少年,真没想到长得都是差不多的模样,却怎么也没有你家儿子这般懂事乖巧啊!”
      就连我嘴角的烟草气息,我母亲也坚信那是父亲宠溺我的时候,残留在我身上的。
      所以,4号男孩的妈妈,理所当然地也会喜欢我,还不时劝导4号男孩要以我为榜样。
      我借住在他们家的事情,他妈妈没有半点不欢迎的意思,反倒极希望我多住几天,以便能够督促平时有些贪玩的4号男孩,激发起勤奋好学的精神来。
      我住了没多久,圣诞节就到了。
     
      我17岁以前,几乎没怎么收到过礼物。
      母亲一面教导我不能轻易收别人的礼物,一面又从来都“忘记”在节日和生日的时候给我买礼物,所以我根本连感受收到礼物的惊喜的机会都没有。
      直到17岁,才得到了从别人那里送来的礼物,这本身就是一件极为残忍的事情。
      因为,我足足浪费了17年可以额外惊喜的时光。
      4号男孩家里有一台很漂亮的电视,29寸,在那个时候是不得了的东西。
      他时常老老实实地坐在我旁边,陪我看枯燥的新闻。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屏幕,偶尔会因为困得受不了,而偷偷地打个呵欠,然后问我要不要吃点饼干或者喝杯果汁。
      我也不是喜欢看新闻,只是很想知道我的父母在做什么。
      当然,新闻是不会报道夫妻不和这种琐碎小事的——直到后来新闻真的报道了我父亲的事情,也跟家庭关系没有干系,针对的只有他的工作而已。
      放完新闻,播天气预报的时候,我就会伸个懒腰,开始吃他妈妈早就切好的水果,嘟囔一句:“这么一台漂亮的电视,配一台游戏机来玩,再合适不过了。”
      4号男孩仿佛被雷击中一样,很严肃地打了个激灵,像只听话的狗狗,竖起了耳朵,生怕漏掉一点重要的关键语句。
      我继续吃我的水果,开始猜明天哪个地方会下雪,然后等天气预报公布答案,然后再等第二天的实际天气来揭晓答案。
      4号男孩一晚上都没怎么说话,在思考着什么大不了的问题似的,吃夜宵的时候都心不在焉。
      我跟他妈妈解释,他是在想一道数学题的解法,他妈妈很是开心,多给我碗里的皮蛋粥盛了些瘦肉。
      我们睡同一张床,盖两床被子。有时他睡相不好,就会无意识地把脚伸到我的被窝来。
      我从来也不客气,就把脚伸到他的被窝里去。
      这样交叉的睡法,真的一点也不舒服。所以“以牙还牙”绝对不是什么好的复仇方法。
      过了十二点,就是平安夜了。
     
      平安夜的白天,也就是晚上还没到来的时候,4号男孩就不见了。
      问他妈妈,说是他一大早就出去了。
      每次都是我踹他起床,这次竟然不用我的脚丫子问候,我多少有点惊讶。
      晚上吃晚饭的时候,见到了他,看起来有些疲惫,鼻子冻得红红的,半天也没缓过来。
      餐桌上有大鱼大肉,还有火鸡。
      那是4号男孩的爸爸,从别的城市出差赶回来时,带来的纪念品。
      很大一只,预先烤好的,被4号男孩的妈妈用微波炉重新加热了,皮破了,油脂也都干了,一副惨遭欺凌的样子,完全没有想象中的美味。
      于是我又开始舔牙缝,似乎是习惯性地。11岁时就养成的坏习惯。
      4号男孩的爸爸,神秘地对我说:“明天是圣诞节,今天是平安夜。”
      4号男孩的妈妈,一脸迷惑地看着我们,机械性地吃她碗里的米饭。
      “所以,今晚会有圣诞老人到来的,记得睡觉前在床尾挂一只袜子哦!”4号男孩的爸爸继续说,然后开始动手切火鸡,并分了最大的一块鸡胸肉给我。
      圣诞老人的传说,以前只在故事书上看过,但17年来都没有形成具体的印象。
      如今被4号男孩的爸爸这么一说,竟破天荒地有了小小的期待,并在脑海里勾勒出了一个模糊虚幻的身影来。
      结果我整顿晚餐,都在想关于圣诞老人的事情,又忘了仔细品尝火鸡是什么味道。
      只依稀记得鸡肉好象很咸,大约是微波炉再加热的时候,被4号男孩的妈妈加了不少酱油,我吃了之后连喝了三大杯水。
      4号男孩的表情,隐约是淡淡笑着的,从回到家,到睡觉前,一晚上都在笑着。也许是吧。
      对不起,我真的记不清了。
     
      我是从不穿红色袜子的,所以没有红色的袜子可以挂在床尾。
      临睡前,我打算把我的白色运动袜挂起来,被4号男孩制止了。
      “白色的挂起来,半夜看着怪阴森的。”他说,“也许会吓到圣诞老人也说不定。”
      他不知从哪里翻出了一只红色袜子递给我:“挂这个吧!”
      崭新的红袜子,而且只有一只。
      “你不挂么?”我问。
      “挂两只在床头,不会显得太贪心么?”他回答。
      “万一刚好圣诞老人身上的礼物不够了,他也许会尴尬的。”停顿了片刻,他又补充道。
      然后我就把袜子认真地挂起来,有些紧张地开始入睡。17岁才开始有这样的感觉,现在想起来多少有些可笑。
      4号男孩一关上灯就开始不说话了,但似乎也没睡着。黑暗中我听到他的呼吸节奏并不像熟睡时的安稳,我不知道他在做什么,可我是要等我的礼物的,因为4号男孩在关灯前特意嘱咐我,不睡着了,圣诞老人是不会来的。
      我很快就强迫自己睡着了。
     
     
      半夜的时候,肚子涨得难受。
      晚餐喝了太多水,这会儿大约是到了要排泄的时候了,便起身摸索着打算去厕所。
      坐起来的时候,发觉身侧空荡荡的,还没来得及多想,就发现了床尾正站着一个黑影。
      我先是吓了一跳,但黑影先生明显比我吓得更厉害——他几乎要跳了起来。
      就着不算亮的月光,我看到的,是4号男孩穿着短裤背心,冻得瑟瑟发抖的表情。
      他手中抓着一台PLAYSTATION的游戏机,正吃力地在不撕烂袜子的前提下,试图把游戏机塞到袜子里去。
      看到我起床,他愣住了,但愣住的只有他的思想,他的身体还是在不争气地因为寒冷而哆嗦。
      “袜子显然是装不下一台游戏机的,即使是圣诞老人,也不会做出有违物理常识的事情来。”我说道,然后往门口走,“我是在梦游。”
      离开了被窝,外面真的是有点冷。我飞快地上完厕所,飞快地回到房间里。
      4号男孩已经睡在床上了,不再哆嗦,背对着我,把被子裹得紧紧的。
      我的红色袜子,完好无损地挂在床尾,而那台崭新的游戏机,则安稳地躺在不远处的书桌上。
      我明白了他为什么会一天都消失在我的眼前,也明白了为什么他的红色袜子并不成双。
      4号男孩就此破坏了我对圣诞老人的幻想。真残忍。 
     

    April 04

    陋室铭

    楼不在高,漂亮就行。

    当时就是因为喜欢这种小砖上墙的感觉,想到了加州的一间棕榈饭店,于是便决定在这里先找个暂时定居的地方——说是“定居”,是因为毕竟也是自己的个人财产了,再不能像租房那样漫不经心;说是“暂时”,是因为自从开始流浪后,我还不记得自己在哪个城市呆过四年以上。

     

     

     

    客厅。

    王室黄的墙壁大概很适合狮子座的个性吧?尤其喜欢两个巨大的窗台,稍晚一些会将沙发后的窗台改造成可以盘腿坐上去喝茶的露台。特别还在镜子上方供奉了从雍和宫请回的金刚降魔杵——一来是用作摆设的确满好看,二来是某人坚信不移地说那可以“镇宅”……

     

     

    厨房。

    墙壁和橱柜都是纯白的,台面用不锈钢做对比。

    可惜该死的小区开发商至今都还没安排天然气的接通,灶具全都不能正常使用,暂时只能用电磁炉顶着,也使得台面上看起来有些拥挤了——生活嘛,柴米油烟永远是最不浪漫的一环。

     

     

    书房。

    墙壁是深蓝色的。白色书柜的真正用处不是拿来放书,而是作为游戏陈列柜,将来会一一摆上我所有的游戏收藏品。

     

     

    卧室。

    超大的床是我坚持要订下的。而BURBERRY的床上四件套,也是我某次淘来的货品,搭配小王子送我的幽幽地灯,还颇为有趣。

     

     

    阳台。

    尤其喜欢卧室的这个飘窗阳台。被我用观赏用的钢化玻璃搭建了地台,幻彩射灯在晚上看起来很有意思。

    下午的时候,就着暖暖的阳光,在这里喝上一杯锡兰,看一本小说,是件惬意的事情。

     

     

    卫生间。

    没什么特别的地方。我喜爱的黑色基调,以及有些小心思的卷帘,其他都很普通,但日常使用却绝对够宽敞,也足够舒适了。

     

    我不知道是不是该肉麻地感叹一句“我爱我家”。

    我也不晓得这样一个环境,算不算我的“家”。

    但我生活在这里,尤其是在刚刚搬进来一个多月的时候,我越发能感受到那种包容着别人,也体会到被无形的环境包容的感觉。

     

    我只要快乐。

    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