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良's profile骑着上帝去流浪PhotosBlogLists Tools He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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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gust 15

    八月脑残。没有未央。

    8月的大事有两个。
    当然不是说我的生日,前文已经说过,现在再继续说的话,就不是做作,而是矫情了。
    我一直都不承认我自己是宅男。
    虽然喜欢收藏游戏,虽然喜欢收集限量版游戏,虽然喜欢收留能够送我限量版游戏的小朋友——啊,最后一个显然是笔误。
    笔误。
    现在还不是XX号男生出场的时候。
    然而即便我总是会找尽借口,骑着车听着ipod,行驶在某条连东南西北我都分不清的街道上,一脸阳光明媚地笑容以证明自己其实多么多么喜欢户外。
    但这种“证明”始终也坚持不了超过七天。
    不是老天落雨刮风下冰雹。
    就是搬新家搬到了北京郊区以外,连打个车去公司都得动辄要出动百元大钞。
    再么就是爱车直接被偷,连去附近超市买可乐的交通工具都不给我留下。
    话说,我车丢了已经是两年前的故事了。
    现在又拿出来说一次,果然不是做作。
    是矫情。


    我挣扎在宅男和潮人之间。
    有一种既快乐又痛苦的微妙感觉。
    原来“挣扎”也是会给人带来快感的。
    虽然我从来都没对SM表示过特别的兴趣。
    秋叶原系的宅男,万不得已外出的时候,总是一副奇特的打扮:
    衬衫扎进裤腰里。戴着黑框的眼镜。背着朔大的背包。
    自己去看电车男。那个就是典型。
    涉谷系的潮人呢,平时外出的时候,也都是一副奇特的打扮:
    衬衫扎进裤腰里。戴着黑框的眼镜。背着朔大的背包。
    咦?
    怎么描述起来,文字和句式竟然一模一样呢?
    只不过要更详细点的说明的话,潮人们的衬衫是很潮的,扎进裤腰里的方式也是很潮的,黑框眼镜的款式是很潮的,背包的型号也统统很有讲究地照旧很潮。
    其实宅男和潮人之间的距离,远比我们想象的要近的多。
    也就是从小明家,到小亮家,那么短的距离。
    小明和小亮,或许住在左邻右舍。
    也有可能住在城东城西。
    爱怎么想都是你的自由。
    我只是不推荐庸人自扰。
    因为。我至今没有发现谁不是,或不曾是个庸人过。
    包括我自己。

    既然不打算再困扰了。
    理所当然的,我也就没有必要再挣扎下去。
    于是放弃了那种既快乐又痛苦的微妙感觉。
    我竟然有点小小的失落。
    我还是坚持,我对SM完全没有兴趣。
    这几天被《仙剑奇侠传四》困在家里。
    从早到晚。
    被游戏困住舍不得离开电脑。就我而言是很正常的事情。
    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的最爱是游戏,其次是游戏,再次还是游戏。
    爱过我的人都知道,我的最爱是爱人,其次是爱人,再次还是爱人。
    咦?不是有矛盾么?
    我从来都没说过“爱人”就一定得是林志玲陈冠希布莱德彼特。
    就好象自行车从来都不是名副其实一样。
    “爱人”未必也真的就得是人类。
    我们人啊,总是喜欢自己给自己制造一些莫名其妙的借口。
    尽管这些借口,有时可信得又近乎可笑。
    顺带一提。自行车在有些时候还是会自己动起来,那么敬业地名副其实的。
    当然。是在鬼片里。

    国产游戏的发展依旧不算乐观。
    关于这方面的评论文字,在我当年还是个游戏人的时候,已经写过很多了。
    我现在是以宅男化的潮人的心情,在写一篇普通的流水帐日志。
    所以略去3500字。
    但有时我又怀疑此刻正在打字的我,其实抱着的是潮人化的宅男心情。
    所以不能免俗地还是要语重心长地回顾过去继往开来一番。
    我自己看得都困了。
     
    老实说,拿《仙剑奇侠传四》去跟同期的国外游戏比,是件很不人道的事情。
    国产游戏的操作性和画面,从来就没有达到过让我满意的程度。
    不要说这次就算用高配置电脑跑起来都卡卡的画面了,基本上比前作有些许的进步,已经足以让怀旧的玩家痛哭流涕了。
    PSP上要出的《最终幻想7CC》画面都比它要好。
    我是认真地在说。
    不是在开玩笑。
    我只在同一个范畴里比较。这是我的原则。
    然而8月这个阶段,在国产游戏的范畴里,只有《仙剑奇侠传四》,没有可以比较的东西。
    于是,我就放弃了比较。
    同时为我前不久在《新绝代双骄前传》上花费了大量时间而表示强烈的哀悼。
    脑残并不是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就剧情而言,《仙剑奇侠传四》比我想象中要好。
    琴姬那段有人声歌曲衬着,想要烂掉也很难。
    梦璃的身份不难猜。天河的壮举够洒狗血。绫纱的悲剧在花了那么多篇幅的铺垫后如果再平淡掉,那反而就更不可思议了。
    只不过《仙剑奇侠传四》的世界观已经开始有点混淆。
    从人打到神,从收集神器打到淮南王陵,从幽冥鬼界打到九天玄女——我有点不确定我是在玩《轩辕剑》,还是在玩《仙剑奇侠传》了。
    《仙剑奇侠传》与《轩辕剑》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没有后者那么依赖于中国古典神话,而是在侠情傲骨方面更胜一筹。所以江湖啊门派啊等等的市民气味更浓一点,而不像后者总是将历史与神话相糅合。
    可惜从《仙剑奇侠传三》开始,上海软星就为了让这个系列能延续下去,而不断地扩容着世界观。五灵之后又多了六界,神兵利刃成了关键道具——好吧,我承认我真的分不清《仙剑奇侠传》和《轩辕剑》的主题了。
    尤其吴欣睿又跑过来帮上海软星做音乐,DOMO风十足的配乐一响起,看着身边各式怪物流窜,想不混淆也难。
    我故意避开了《仙剑奇侠传二》不说,因为那是个垃圾。
    我有没有说过云天河带着韩菱纱御剑飞行的那段CG,看起来有很明显的《交响诗篇》的痕迹?
    我有没有说过这次的游戏编剧一定看过《鬼吹灯》,所以才能写出大段的陵墓风水学说台词对白?
    我有没有说过小野人的必杀技与克劳德的某招看起来很相象?
    好在总体质量上的确对得起69元的定价。买套正版支持也比看着《仙剑奇侠传二》豪华版里的两块污泥玉佩叹气强。
    只不过利用到美国公认的流氓软件SF来防盗版。
    我把叹气,从污泥玉佩上,转移到了光驱身上了。


    关于《哈利波特与凤凰社》,我给两个字的总结:
    已阅。
    虽说有人在电影院里看到睡着,不过我相信此人看原作一样会睡着。
    《凤凰社》小说的前半段一样是无比地让人难忍。
    尤其是哈利的个性转变,执拗和暴躁得让人心烦。
    我是FAN。我忍了下来。然后说好。
    因为看了后半部分的剧情转折手,不能不说前半段的性格描写是有必要的。
    好。的确是好。
    电影版忠实于原作的还原度达到了78%。
    如果电影的长度有10个小时,那么它的还原度会达到95%。
    可惜没有那么长的电影,也没有可以坐在电影里10个小时不吃爆米花的观众。
    所以我一边惋惜着电影因为长度而删节了原作的部分内容。
    一边轻踹着前面一边打电话聊黄晓明八卦一边把瓜子壳扔在地上的观众的椅背。
    无奈在国内看电影就是得要忍受“和谐”的洗脑。
    山口山的和谐事件已经笑得全世界人民满地打滚了——不明白的同学,自己在GOOGLE上打关键字“魔兽 和谐”看看。
    所以相比起来,即便摄魂怪的长相不那么和谐,但它被和谐掉的戏份也不过个把分钟,还算是相对仁慈。
    于是我眼睁睁地看着大银幕上不断出现了被“和谐”过的生硬剪接画面。
    然后无奈地摊摊手。
    再狠狠地蹬了一脚前面一边打电话骂《十二宫杀手》很无聊一边把话梅核扔在地上的观众的椅背。
    《十二宫杀手》其实没那么无聊。
    真的。
    至少比中国版的《情书》要好看。
    我想岩井俊二一定不知道他的名作被周董的电影宣传方拿来作了类比的例子。
    岩井先生,请坚强点,不要哭,就把一切当作是不能说的秘密好了。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其实算好看。
    好看到我只吃了两片芝麻糖就不再吃了的地步。
    因为赶的是首映当天,仓促吃了点东西就进了影院。
    我以为我会饿到中途就跑出去买零食填肚子。但是我没有。
    我只吃了两片芝麻糖。
    还给小王子吃了一片。
    他说太甜。
    我觉得也是。
    于是开始专心地看电影。
    我是哈利的饭。
    一定不会一边聊电话一边吃东西地看电影的。
    连粒芝麻都不会掉到地上。


    NANA小姐的邀请接连地催促了过来。
    要去给她的下属上课。
    课程的内容很简单。关于怎么写出好的文字。
    说实话,我很诚惶诚恐。
    我平时对于汉字很不敬:不是把不合适的词放在了合适的地方。就是把合适的词放在了不合适的地方。
    前面一种行为还可以谅解,因为姑且能称之为“奇思”。
    后面一种行为就有点不能容忍了,我通常自喻为“糟践”。
    如今让我做老师,去教别人怎么写文字,我当然就提心吊胆起来。
    教出了一群“奇思”的学生还好。要是教出了一群“糟践”的学生出来,我一定会死不瞑目。
    所以我不是老师。
    一方面,我从没觉得自己竟然到了够格成为别人老师的程度。
    另一方面,我战战兢兢地犹记着“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古人教诲。
    我才刚刚过了做作的生日,还不想这么快就步入父亲级的殿堂。
    真的一点也不想。
    August 06

    做作的男人和做作的生日

    关于生日,我没有太多想说的事情。
    每年过生日的时候,我都会无病呻吟着其实我最讨厌过生日,或者有病吆喝着过生日完全没有意义之类的酸涩语句。
    但其实我每次都会早个几天,在MSN的签名上,挂着有意暗示无意透露的语句。
    看似不在意,实际在意得要死。
    于是我就在想,我是想告诉别人我要过生日的事情吧?
    可我到底是打算要告诉谁呢?
    我自己也不知道。
    我唯一知道的事情,就是,我做作着又大了一岁。
     
    伴随着生日的过去,我每年都会自以为是地认为个性多少会成熟一些。
    每每也会在镜子前摩挲着短短的胡渣,为外表的成熟叹口欣慰的气。
    就连翻阅时尚杂志的品位,也都从几年前的NIKE,改为注意Martine M是不是又出了新的配饰——我很清楚我早已不单纯,可至少这种所谓的成熟,在我看来,多少也是与年龄的增长挂钩的。
    然而可悲的是,这种挂钩,从来都没有我想象中的那样坚固可靠。
    就好象是我家玄关墙壁上的挂钩。原本只是被我用来作为客人挂帽子和外套的地方。可是客人来的少,我自己也就懒惰起来:挂起了雨伞,挂上了书包,最后连装着汽油桶一般的农夫山泉的购物袋也都往上挂。
    终于在一个宁静的夜晚。因为承受不住重量,一阵凌乱的落地声——我的挂钩,和挂钩上的东西们,全部坠落。
    如今,我的年纪也几乎要承受不住与之挂钩的重量:外表的成熟变化不大,品位的成熟界限有限,个性一如既往的幼稚,未曾有过半点长足的进化。
    我的年纪承受不住的,只有我的做作。
    是的。我的做作又成熟了一点。
    根据达尔文的进化论,当古猿过了第十万八千岁生日的时候,它们就会进化成人类。
    可我过完第十万八千岁生日的时候,我还是我。
    只不过那时我的做作比这个星球上的任何一个生物都要来的强烈。
    这大概是进化论和我的悲哀。
     
    小王子送我的生日礼物比去年更来得华丽。
    我承认我是惊喜的。只不过惊喜之余就来得悲哀。
    因为这种用钱堆砌出来的生日礼物,总会在下一个年头,成为回报时的心理阴影。
    就好象是“投桃报李”。我总是会理解成为“你拿桃子砸我,我就要用没熟的砸起来更疼的李子回掷你”。
    所以你送我贵重的生日礼物,我就没道理不回送你更贵重的。
    如此反复纠缠下去,就会变得没完没了。
    我的做作,在这种事情上,表现的淋漓尽致。
    尤其我还是个你用桃子砸我,我一定回砸以西瓜的男人。
     
    生日的时候,是在一家泰国餐厅庆祝的。
    我,小王子,两个要好的女性友人。不复杂,很简单。
    这家餐厅我早前已经与小王子吃过好几次。他痴迷于日本料理和泰国菜系,于是对这家明明比荷花泰菜好吃,但价格却比荷花泰菜便宜的店颇有好感。
    荷花泰菜是北京一家还算有名的泰国餐厅。据说卖的是亲民价格的大众泰菜。
    说是亲民价格,但随便一道菜的钱,都是永和豆浆的里菜单上食物的好几倍。
    我于是心领神会地点着头,赞叹着原来泰国人民的生活条件真是好呀之类的云云。
    不过比起价格来,这家餐厅的泰国菜,还真的是很“大众”。
    所以我生日时吃的这家餐厅,在小王子看来,所评估出的分数,理所当然要比荷花泰菜要高。
    我不爱吃泰国菜,所以对这类餐厅也没什么了解。不过别人既然以一副泰国专家的样子,评点着这家餐厅很出色。那我也就莫名地有了底气和耀武扬威的心情。
    我的做作,向来都是出现得恰到时机。
    只不过,同样标榜着是日本料理专家的小王子,他口口声声说最擅长的咖喱,每次煮的都很难吃。
     
    这家餐厅很奇怪。
    宣称是泰国餐厅。入口处也放置着装饰用的大佛。
    然而他们家还兼卖广东菜。尤其是腊味煲仔饭更是烹调的极为入味。
    于是每次吃完饭后,小王子都会问我:“你最喜欢这里的哪道菜?”
    “煲仔饭。”我斩钉截铁地回答。
    “这里很多菜都做得很出色哦!”他意有所指地死盯着他面前的冬阴功。
    “煲仔饭”。
    “这里可是泰国餐厅哦!”
    “煲仔饭。”
    “想吃煲仔饭你不会去港式茶餐厅吃啊!”他终于忍无可忍地说。
    “可是呢……我真的觉得这里的煲仔饭很好吃呀。”
    我的做作,只有在遇到我喜欢吃的食物的时候,才会很有分寸地收敛不见。
     
    吃饭的时候,NANA小姐送了我一瓶红酒。
    她是开车来的,所以不能喝酒。
    另一位漂亮的女士,磊磊小姐,因为当晚还有工作,所以不能喝酒。
    我平时极少喝酒,而且一沾就醉,而且那天晚上我还有计划,所以不能喝酒。
    只剩下小王子。他固然是想喝的。只不过见我们三人都不喝,他也不好意思坚持要喝。
    那瓶红酒于是极郁闷地被我塞进包里。
    拉上拉链的那一刻,我几乎能听见从四周同时传来一阵惋惜的倒吸凉气声。
     
    NANA小姐还送了我一条可爱的珠玉挂件,可以挂在手机上或者包上。出自于她自己的巧手。
    我知道这个年纪的人,不该再对《花仙子》有所痴迷。然而我实在赞叹于她的手艺,便还是忍不住说了声:
    “唉呦喂,NANA小姐。”
    旁边的小王子,不晓得被什么呛得好一通咳嗽。
     
    磊磊小姐当天一身贵妇的打扮。
    因为她还没出嫁。所以我的形容要修正一下:贵族小姐的打扮。
    她特别跑去买了一个大蛋糕来送我,可她自己吃完饭之后急着回公司加班,却一口也没吃上。
    我只能在阿康店里吃蛋糕的时候,边吃边拨个电话谢谢她。
    不时还呵出口带有浓浓芒果和起司味道的气,也不清楚她是不是能闻的到。
    另外的礼物,是一瓶从法国庄园里现场提炼的玫瑰水。还有一瓶某F打头的,但全名简写却跟“科幻”的简称一样的,某名牌的香水。
    贵妇送的礼物,的确是贵妇应有的架势。
    虽然她还没出嫁,然而“贵族千金”这四个字,我总是羞于说出口。
    因为说“贵妇”的空挡,他们已经吃下了一块烤鸡。等我说完“贵族千金”这四个字,几只大虾早已入了他们的肚腹。
    只有NANA小姐边吃边幽怨地瞪我:“就因为我结了婚,所以就活该是主妇么?!”
    我的做作顿时汹涌来袭,只得费了一番唇舌跟她解释婚姻对女人的气质其实并没有什么致命影响。
    说完的时候,蛤蜊九层塔已经全部不见了。
     
    我一直都知道许多人对我的印象如何糟糕。
    有些是真的。有些则不是。
    我是个虚荣的人。这个是真的。
    我虚荣的会只在别人面前显露我的好,而不肯将我的软弱和我的怯懦展示出来。因为我没必要让别人分担我的痛苦。
    所以我的虚荣,其实也有它的道理。
    我是个冷漠的人。这个是真的。
    我不晓得如何跟别人亲近。在酒吧或者PUB里遇见认识的人,永远都只会装作熟悉地上前拍拍肩膀打个招呼,我的问话千年不变地永远都是“最近怎么样?”“什么时候来的?”“有空记得多联系啊。”这三斧头。
    程咬金的三斧头多少还能吓唬人。我的三斧头不痛不痒得连蚊子都要嫌弃。
    我很羡慕那些能够一遇见,就凑在一个角落里聊着是非八卦的“朋友”关系。可真要我同样去做,我却完全做不出来。
    说我待人冷漠。我承认。
    尽管我自己,一点也不想那么冷漠。
     
    生日前夜,在阿康店里待着的时候,他因为客人多而忙得不可开交。
    阿康的妈妈从台北飞到北京来看他。我的做作个性不由自主地又开始控制我的大脑和神经中枢,开始与阿康的妈妈热情地攀谈,不时还彰显着我与阿康的友好,以及夸赞阿姨有多年轻等等。
    阿康笑我可不可以不要那么做作。
    我愣了一下。没有做声。
    后来他稍微不忙的时候,小王子和NANA小姐都去找他算塔罗牌。
    那天惟独我没有算。
    阿康有私下小声问我,要不要也算一下。
    我笑道,你今天魔力耗尽,等补完魔再说吧。
    我其实是很想算一下的。我很想知道,什么时候我的做作,可以不要这么做作。
    只是,我担心,我的做作已经太根深蒂固,恐怕连塔罗牌也都不愿意给出答案了吧?
     
    2007年8月5日。
    我过完了我的第25个生日。
    那天凌晨零点的时候,接到了70号男孩的电话。
    他走在他那个城市午夜的街道上,语气却明朗得像已经看到了曙光。
    我们所处的两个城市之间并不存在时差,所以我没有特别地去盯北京地平线的远处。
    看也看不到什么。夜归人的背影,和乘着半夜没有交警驻守就一路狂飙的外地运砂车,早已把北京纵横四个方向的边界挡了个严严实实。
    70号男孩说,我一切都好,你生日快乐吗?
    我说,我一切都好,你也要快乐。
    70号男孩在我的记忆里,叫做“黑色领带男孩”。
    我还没开始写他的故事,因为关于领带的故事,多少有点作茧自缚的意味。
    人类都是喜欢作茧自缚的生物。我自然也是如此。
    我不知道如今的70号男孩,是不是还系着我送他的那条黑色领带。但是我知道他现在过得很好,好得就像是穿越了烛火的飞蛾,连扑扇的翅膀都散落着光亮的粉屑。
    只是,我又开始作茧自缚了。
    在25岁生日之后,我依然没办法在这个社会里真实地活着。
    即便快乐,即便悲伤,即便率真,即便虚伪。
    我的茧,都叫做“做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