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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ptember 22

    墨镜的无聊主义

    有人问我:你最近好象经常戴墨镜。
    我歪着头,看着地铁上环线的示意图,思考了大约一个普通人吃完一个白菜馅包子所需要花的时间。
    然后透过车门玻璃反射的倒影,看着鼻梁上架着的两个硕大黑色镜片,才发觉:原来我真的经常戴墨镜了。

    其实我比较喜欢“太阳镜”这个称呼。
    因为“墨镜”这个词,不只会让我想起姨丈每次过年都会挥毫写对联时,用到的,带点臭臭味道的黑色墨汁。
    更会让我想到,古代衙门里一直坐在县太爷旁边,摇着扇子,蓄着八字胡,戴着浑圆小黑眼镜的奸险师爷。
    也有不奸诈的师爷。
    就像小白鼠要比老鼠来得冠冕堂皇一样。
    然而无论是小白鼠还是老鼠,好师爷还是坏师爷,它们给人留下的印象都太深,都是不怎么善良和正义的化身。
    小时候有部动画片,叫做“神勇小白鼠”的。由于剧情太扯淡,以至于连年幼好奇心旺盛的我,都呵欠连天地看不下去。
    所以连带着发音相同的“白薯”,我都通通地不喜欢。
    可是现在是晚上,没有太阳。坐在地铁里,隧道中更是除了微弱的导向灯之外,一点自然光源都不存在。
    所以“太阳镜”这个词在此时显得有些苍白虚弱。我说不出口。

    于是我笑着对那个人说:
    因为戴上了墨镜之后,别人看不见我的眼睛,就会误以为我有着炯炯有神的大眼睛。
    这话其实没错。当有的人对自己的长相不满意的时候,就会开始戴墨镜,戴帽子,戴口罩,戴围巾。
    借助人工器材来隐藏外表的缺陷,是比动手术整容要来得安全,也要相对便宜的方法。
    如果这个人打算抢银行的话,他会去戴女生的长筒丝袜。
    如果这个人是个变态的话,他应该会去戴上咸蛋超人的面具,而下身却什么也不穿。
    如果这个人为了帮化妆品做广告的话,他会很做作地在摄象机面前左右摇头,然后显示他那张明明擦了很厚的粉,却还要自欺欺人地说“谁也看不出来我擦了粉”的惨白的脸。
    人类真是奇特的生物,明明咸蛋超人和长筒丝袜就不怎么好看,却固执地要往脸上戴。
    而那些明明知道“谁也看不出来我擦了粉”是个谎言,却依然抢着去买那个牌子的粉的人,更是无法理解。
    幸好我戴的墨镜算比较时髦,从来不会被人当成是坏心眼的师爷。或者是会拉二胡的瞎子。

    那人讷讷地叹了口气,依旧是讷讷地嘀咕了一句:
    你不戴墨镜的时候,小小的眼睛,也还是满好看的。

    我没有回答他,假装听不见他的赞美。
    因为我不想虚伪地谦虚两句,装出人品高尚的样子。
    更不想附和他的话,让自己看起来过于自恋。
    我不讨厌自己的长相,也相对来说喜欢单眼皮的男生,不过戴墨镜的真正理由,我并不想当面告诉他。

    事实上,起因是由于前两个月,我参加一个饭局的时候,遇见了邀我前去的那个朋友,他所带去的另一拨人。
    那些人我通通都不认识,大家打了招呼,互相告诉了自己的名字,中文的,或者英文的,甚至还有西班牙文的。
    我一直认为那个用西班牙文做名字的中国人很矫情。如我所料,他真的还满矫情的。
    每次喝完酒,都要用面巾纸去擦高脚杯上的指纹,像一个刚杀完人的凶手一样小心翼翼。
    我为这样的矫情觉得好笑,于是席间一直冲他笑,他反倒以为我对他尤其友善。
    “啊!我想起来了!”
    矫情西班牙突然大叫起来,吓得我手一哆嗦,正在切着的小羊排差点飞出去。
    几乎所有的人都在目瞪口呆地盯着矫情西班牙,期待他接下来说出诸如“我想起来我跟章子仪打过麻将”,或者“陈水扁的外遇对象是我二舅母”这样的爆料新闻。
    “你就是吉良朔夜!”他格外得意地摇晃着脑袋,双手却不停地在擦酒杯,“难怪刚见到你我就觉得你好生面熟。”
    我尴尬地冲他笑笑,大约是想用这种比较低调的方式作为回应。毕竟在知名度上完全抵不过“章子仪的雀友”和“陈水扁的外遇”的我,应该是不会成为接下来餐桌上的八卦话题的。
    但期望中的平静用餐还是没能来到,我依稀听到了那群我不认识的人中,开始传出“他就是流浪的那个人啊”“原来实际长成这个样子”“他比想象中要来得高大嘛”等等,原本我以为只会用在明星身上的议论。
    当然,我并没有得意地立刻以为自己就是明星了。
    至少我知道了一件事情:不管是在被褒还是被贬,我的博客的确是在被一些人看着的。
    我最终没能吃完我可爱的小羊排。因为我必须不停地应对着一个又一个“照片是你本人吗”“你的眉毛比照片里要好看”“你的腰要比照片里粗”这样的疑问。
    我可爱的,多汁的,鲜嫩的,铁板小羊排。

    相似的事情,在两周后又发生在了938公车上。
    中午的时候,坐在不算拥挤的车厢里,我抓着DSL玩FF3,耳朵里塞着PSP的耳机在听《午餐女王》的OST。
    坐在我身后的一个人,在车开上京通快速路的同时,用手轻轻敲了敲我的后背。
    “你是不是在MSN SPACE上写文章的?”他大约觉得描述的不够清楚,又补上一句,“爱喝养乐多?”
    我迟疑了一下,车身咕咚了一声,点了点头。
    “你的网名是不是叫吉良朔夜?”他又问。
    我继续迟疑,车身继续咕咚,继续点头:“那也真的是我的名字。”
    他看我装作玩游戏到了非常关键时刻的样子,不再接着问我话,而是把手缩了回去,平静地说:“我有看过你的SPACE。你的文字,和照片,都还满好看的。”
    “哦,谢谢。”
    我仓促地回答。额头上全是汗。有一种做贼被抓到的感觉。
    可是我明明没有矫情地去擦指纹,为什么我还会心虚呢?
    这感觉会不会像是没化妆就素颜跑到批发市场买假名牌的大明星,猛地被多事的街坊大妈认出来的感觉?
    哎呀,我又犯了错误——我不是明星。怎么可能是明星。关明星又有什么事呢。

    下了车之后,就是国贸了。
    那个认出我的人,没有下车,隔着车窗冲我挥手道别。
    我一转身,冲进了最近的一家眼镜店,买下了最便宜的一副黑色的墨镜。硕大的,几乎有我三个眼睛叠加起来那么大的镜片。
    还是中午的时间,外头有灿烂到不像话的太阳,我还是可以把墨镜暂时叫做太阳镜的。
    这样我走出眼镜店的时候,心情才不会像坏心眼的师爷,以及,会拉二胡的瞎子。
    话又说回来,坏心眼的师爷,和会拉二胡的瞎子,他们的心情是怎样的,我完全不会明白。
    大概也不想去尝试着明白。

    于是我开始习惯性地戴墨镜出门了。
    早上也戴,中午也戴,晚上也戴。
    大明星戴墨镜,是为了怕别人认出他来;小明星戴墨镜,是为了怕别人认不出他来。
    而我呢?
    我戴墨镜,是为了怕别人认出来后下次就不再能认出我来。
    多矛盾的心情!
    那么,我究竟是该感谢这些常来看我文字,然后把我幻想得很美好的人呢?
    还是该感谢那些看了我文字,但压根就没对我抱有很大期望的人呢?
    不管怎么样,能坚持把我无聊空洞没有任何内涵的文字,看到快结束的各位,我通通都要感谢你们。
    要是没有你们的话,屏幕上如此多的,被我创造出来可是又不具备流传价值的文字,该会有多寂寞啊?
    就像是打手枪时射出来的精子一样,浪费了好多,牺牲得毫无意义。


    不过,对我来说,长时间戴着墨镜最有意思的地方,或许就是不管我是在分泌眼屎还是在翻着眼皮睡觉,看到我的人都会以为我是在英俊地思考着人生吧?
    分泌眼屎都能很英俊,人生也未免太荒唐可笑了。

    September 04

    《流浪吧!男孩》-第46号男孩

                                                     第46号男孩        穿西装热舞的男孩
     
      西装这种东西,有的人可以穿得很好看,有的人却穿得很糟糕。
      大概就像是有句话形容那些没气质的人:“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
      很多人,穿上西装,也未必就能跟李嘉诚一样有钱。
      事实也还是有例外的:李泽楷穿着T恤和牛仔裤,就变得跟他父亲一样富有了。
      但是当他有了钱之后,他也开始穿西装了。
     
     
      我很少穿西装。
      这并不是意味着我穿了西装也完全不像皇帝,我还真没见过哪国的皇帝是会穿着西装上朝的。
      他们通常是名义上微服私访,实际上出去寻花问柳的时候,才会换上西装,戴上墨镜,跑到红磨坊里跟舞女胡来。
      中国的皇帝“微服”是穿麻布长褂,外国的皇帝就穿西装。
      所以西装绝对不是什么龙袍,它跟比基尼和保险套一样,都是我们这些平民百姓日常会常常接触到的东西。
      话虽这么说,但还是会有好看的平民,和穿得很不堪入目的平民。
      我穿得很好看,这点我有自信。
     
     
      遇见46号男孩,是在涩谷的八公像附近。
      那里靠近电车站入口,我走出站来,就看到眼前的一片姹紫嫣红。
      会将全身穿满各式条纹的少女,我很担心她在过马路的时候跌倒,然后被当成斑马线遭人践踏;在耳朵嘴唇舌头鼻子上打满洞穿上环的男生,我一直好奇他们喝水的时候会不会漏得到处都是;头发烫成夸张的形状或是染上你绝对想象不到的颜色,要在人群里跟这些男女们走散都是件困难的事情。
      相对于这里的“奇怪”,如果出现了一个循规蹈矩穿戴合宜的人,那反倒才是最“奇怪”的人。
      于是我看见了46号男孩。
     
     
      他一身合身的西装,黑色的,服帖地包着他的身体,没有半点松垮得没精神的样子。
      我刚刚才为擦身而过的一个爆炸头少年在右肩膀上画满了浮士绘,而惊讶得目瞪口呆,突然见到一身黑西装平稳地走过来,多少是会觉得有点诧异的。
      这样的打扮,理所当然应该出现在早晨上班高峰时拥挤的电车里,或者在夜晚加班结束后的时间,一副疲惫的样子缩在街边的流动关东煮小摊边,一杯清酒,一口黑轮。
      我聚精会神地盯着46号男孩,看他染着好看的橙红色头发,短短地直立着,在阳光下闪烁出温暖的和煦光亮。
      八公像一动不动地趴在那里——我一度以为它是会动的。在涩谷这个地方,太正常就有点不正常了。
      46号男孩双手空空的,脖子上系着黑色的领带,比西装的颜色还要更深一点,细细的,有一种随性的优雅。
      上班族在这个时间,当然不可能会出现在涩谷的街头。所以我相信,46号男孩其实跟浮士绘爆炸头少年没什么区别,都是会在凌晨时分才舍得回到住所休息的人。
      也许该换个角度来看待46号男孩。别人会穿黑色丝袜彩色侉裤透明背心,这黑色西装也正是46号男孩的外包装——不管是铝皮还是玻璃瓶,就算包装的花色变了,里面装盛的一样是会跳跃的碳酸饮料。
      他们都是习惯于追求本能快乐的人群,即使在上班族眼中有些“离经叛道”——整天为统计不完的报表而烦恼的白领们,又怎能体会到无拘无束的快乐。
      于是我开始觉得46号男孩很是有趣起来:他的嘴角撇着涩谷年轻人特有的叛逆笑容,身上却一丝不苟地穿着上班族的西装,就像是游走在正统与荒唐边缘的袋鼠,蹦蹦跳跳地前进,谁也不知道下一秒他会跳到哪边去。
     
     
      大约是注意到我一直在盯着他看的缘故,46号男孩慢慢地经过僵硬了几十年的八公,停在我的面前。
      “你在看什么?”他问。
      “看你。”我摸了摸鼻头,很老实地回答。
      这个时候如果回答“看飞机”“看小鸟”“看超人啊”这样的愚蠢答案,一定是会被打的——我会打我的脑袋。
      “我有什么好看的?”他眯起了眼睛,似笑非笑地说。
      “我这辈子看的东西,不是全都好看的。”我想都不想地就脱口而出。
      说完我就有一点点后悔,因为我并不清楚46号男孩会不会为我的答案而生气。他最好不要生气,因为他笑起来的时候,橙红色的头发,黑色的西装,白色的衬衫,一切都还满好看的。
      正在这个时候,街边突然传来一阵欢快的歌声。大约是某个人气乐团的新单曲刚发行,有哪家店在播放招揽生意吧。
      也有可能是一些有组织的年轻人凑在一起准备开露天舞会,这在涩谷都算是满常见的事情。
      我还来不及细想,46号男孩已经开始后退了。
      他倒着走了几步,距离我约1.5米的距离,然后开始微笑。
      “我让你看点好看的东西吧。”他说。
      于是他开始跳舞。
      很热情的舞蹈。甚至可以说是相当有难度的舞蹈——我想至少我就做不出让全身每一个关节都能随旋律停顿和运动,这样看起来很有韵律但实际做起来非常困难的动作。
      他跳得很开心,每一个动作都是带着笑容的,举手和投足干净而利落,就像妈妈在煮牛腩煲切土豆时那么干净利落。
      我承认他的舞技看起来相当出色。尽管我很担心他在地上翻滚的时候,会不会把他那套看起来似乎满名贵的西装磨破。
      街上的行人依旧多得让人心烦,可是没有多少人会真的停下来,为46号男孩的舞蹈留下几分赞许。
      他在涩谷的街头舞蹈,只有我一个观众。
      全世界只为我一个人舞蹈。
      只属于我的,46号男孩的舞蹈。
     
     
      我以前看过许多演出,唱着HIPHOP和饶舌的歌手身后通常有一群状态几近疯狂的舞者。男生都是穿着金属味道十足的衣服,女生就干脆露着肚脐,时不时做出一些让奥运体操选手都汗颜的肢体动作来。
      很奇怪,我看到46号男孩在跳舞的时候,半点也没觉得他穿着西装还玩托马斯大回旋的样子很怪。
      他的力道和表情都很到位,像是完全能领会到音乐韵律精髓似的,带着地球一起旋转。
      我被他快乐的情绪感染到了,情不自禁地在他ENDING的时候大声笑起来。
      “怎么样?”他汗水从额头上密密地渗出来,说话都带点气喘。
      “我承认,”我笑着回答,差点还因为笑得太开心而被口水呛到,“你还是满好看的。”
      “跟它一样好看。”末了,我又指了一下旁边僵硬得快发火的八公像,补充道。
      他臭着脸瞥了一眼八公,连话也懒得说地转身就走。
      一边走一边把西装的扣子扣好,整理着有点松散的领带,掸掉黑色裤子上沾到的白色灰尘。
      我也转身朝着涩谷的电车站走去,因为我突然有了种已经赚饱了的感觉,今天已经不需要再在涩谷逗留了。 
      既然已经饱餐了一顿照烧神户牛肉,谁还会再对麦当劳的巨无霸汉堡感兴趣呢。
     
     
      刚要走进站里,身后一个响亮的喊声穿过人群来到我耳边。
      “下一次……”46号男孩把右手放在嘴边,左手举在半空中摆荡,喊声里也还是气喘吁吁,“我会比它好看得多!”
      他的左手食指直直地指向八公,一副坚定不肯认输的神情。
      我几乎看到了八公要露出无辜的表情来,它温驯的尾巴不羁地甩搭着。
      “我期待。”我小声地回应,因为我本来就没打算一定要让46号男孩听清楚。
      “还有,”他又把左手食指指向了我,右手依然在嘴边充当扩音器,“你也跟它……”
      “一样的好看!”
      最后那几个字,是他收回了左手,双手一起笼在嘴边大声喊出来的。
      也许双手的威力真的要超过单手,他的声音我听得格外真切。
      就像双色的冰激凌,要比单色的好吃很多,是一样的道理。
     
     
      46号男孩再次转身离开,依稀看见他的背影,好象还在整理着因为跳舞而乱掉的行头,橙红色的头发璀璨得无法置信。
      我坐上了电车,前往秋叶原去逛逛电器行。
      路过音像店的时候,还特地去买了一张CD。一张收有46号男孩热舞时那首歌的单曲CD。
      回住处时正赶上下班时间,电车里满是穿着各种款式各种颜色西装的上班族。
      他们有的闭上眼睛在听音乐,有的抓着吊环把报纸凑在眼前,有的在三五成群地讨论着上司的苛刻,有的不怀好意地踮起脚尖打量着面前坐着的女人的胸部。
      但是没一个人会跳舞给我看。 
      一个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