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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tember 27 在海边无聊海,对于我而言,其意义大概就像是番茄。
平时就觉得番茄这东西,可吃可不吃:不吃的话,也不会特别想着要吃它。倘若吃的话,倒也觉得酸甜味美。
只不过,海水是不能喝的。即便强行呛进嘴巴里,也觉得又咸又涩,没什么值得称赞的地方。
所以对于香港人习惯性把贝克汉姆翻译成“碧咸”,始终存有疑惑。
海,偶尔去玩玩倒还可以。
但我始终不觉得它会迷人到让我魂牵梦萦。
更何况。在我的衣橱里,从来就没有“碧咸”代言过的内裤。
一条都没有。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有些怕海。
一来,我对游泳抱有恐惧。自从8岁那年被父亲一把扔进池塘里后,我对于浴缸都有着小小的敬畏。
当然。这是说笑。
我家没有浴缸,不是因为我真的惧怕浴缸,而是因为我很怕清洗浴缸。
就好象我烹饪完料理后总懒得刷锅一样。在“清洗”这件事情上,除了我自己的身体,我对于清洗任何东西都没有兴趣——
即便是清洗别人的身体。
二来,海边的阳光很强。我的眼睛很小。
阳光很强和眼睛很小,这二者之间本身不存在着什么必然的联系。
然而,因为“阳光很强”,所以“需要眯眼”,推导出“眼睛很小”还“需要眯眼”的结论便是:我的眼睛更小了。
尽管我高中以后数学成绩就没好过,能顺利地推导出一个完整的方程式更是值得欢欣鼓舞。
可惜这个论据和论断,我无论如何都高兴不起来。
这也并不就意味着我会由衷地讨厌海。
惧怕游泳,可以不用游。
阳光强烈,可以戴墨镜。
我见过形形色色的海,也见过形形色色的人。
但等到许多年后我开始回忆的时候,我竟然只能记得形形色色的海,反倒记不住形形色色的人。
我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就像我在马尔代夫会想着卡尔维诺,在爱琴海会想着柴可夫斯基,在黄金海岸会想着妮可基德曼一样,人与海大多有着相似的气韵。
只是,当我在濑户内海的时候,我竟没有想到村上春树。
我想到的,居然是张爱玲。
莫名其妙的连我自己都要发笑。
这次有机会在海边呆了几天。我喝着红茶,读着小说,ipod里听的是《summer in love》。
听到兴起,还会鼓动着手指,在被烤得发烫的桌面上轻轻地敲击着——弹那不存在的钢琴的不存在的琴键。
似乎这与我不在海边,在其他任何一个地方所做的事情都差不多。
不过味道和意境却远远不同。
在咖啡厅里读书,是LATTE的味道。在酒吧里读书,是长岛冰茶的味道。在地铁车厢里读书,夏天的时候往往是狐臭和脚臭的味道。
在海边读书。我隐隐地便闻到一股肉香。
被烤熟的肉香,掺有海水的咸味,连调味都恰到好处。
半晌才反应过来。那烤肉香,其实是曝晒在太阳下的。我的胳膊在诱人食欲。
抹点橄榄油上去,就更是一番情调了。
我乖乖地把胳膊收回遮阳伞下,多少有点自满于突然就黑下来的肤色。
至于意境——
我承认我即便抱着书不放,也不会有长门有希大萌神的半分神韵。
不过就着第187遍《summer in love》的尾声,我读完了新井一二三的《无性爱时代》。
还是有趣的紧。
然后就是一个不认识的男子,吩咐海边酒吧的服务生送了杯冰沙过来。
算是额外的收获。
因为比起咖啡馆里的卡布其诺,酒吧里的爱尔兰咖啡,地铁车厢里的“你来坐我的位子吧”。
芒果冰沙的馈赠不但很有分寸,也更容易让人欣然接受。
“海边真有趣。”那男子看着我,似笑非笑地说。
“是啊。真有趣”。我也似笑非笑地说。
不过我的眼睛,却是在看《无性爱时代》的糟糕封面。
看完了书,《FF7CC》的悲情结局还是留到坐飞机时派遣无聊比较实在,我终于也有了下水走走的念头。
水是透明的。
但远远望去,竟然又是蓝的。
原来无限接近于透明,就是无限接近于蓝。
难怪郁闷的人,都说自己很“blue”。
郁闷的人通常赤裸着心事,在这个世界上难得地透明行走。
我光着脚踩在透明的水里——不过我没有开始blue,细密的沙让我心情不错。
于是我开始“red”。
真奇怪,又不是在玩《逆转裁判》,我何必非得跟红与蓝过不去?
不过我会庆幸的是:不管是blue还是red,我身上的衣服都穿得很服帖,绝对不会赤裸。
然后走了半小时,我惊讶地看见一群德国人,开始在我面前赤裸。
赤裸地游泳,赤裸地晒太阳。
“我绝对不喝啤酒!”我斩钉截铁地说。
绕过一个有着巨大啤酒肚的中年男子,他光着身子躺在沙滩上,我的脚步比看见了蟑螂还要迅疾。
海边难得一见蟑螂。
可我竟然很想捉来一只,看那些全裸的金发美女怎么逃。
在海边的时候,我果然很容易无聊。
September 09 《流浪吧!男孩》-第12号男孩 第12号男孩 京剧男孩
我坐在从东京飞往纽约的客机上。
很无聊。 坐飞机其实是人生最无聊的头号事情。 因为很吵,所以不能安静地看书。 因为很吵,所以不能专心地看电视。 因为很吵,所以不能全神贯注地聊天。 只是听觉受到干扰而已,人就一下子变得无聊起来。 大概就像我在HOUSE风格的夜店里,怎么都没办法品出一杯锡兰的好,是一样的道理。 无论再怎么有效的隔音方式,都没办法完全消除一万米高空上的机器噪音。 响在耳边的。却又连无所事事的时间一并喧嚣着。生怕没有人察觉到似的。 然而在这么高的地方,不断轰鸣着的,还不只是飞机引擎的声音。 还有。许多许多的人,或忐忑,或鬼祟,或浮躁,或惊惶的心情。 然而即便无聊,我却没有别的地方可以逃。 因为一万米高空上的,完全封闭的空间,是人类自己造给自己的无奈。 比起汽车的纵横驰骋。比起火车的穿山越岭。比起轮船的海阔天空。 飞机的无奈,是谁也比不了的。 以前总以为鸟儿飞翔着,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 怎么轮到自己开始飞了,就无聊起来了呢? 真奇怪。 才一万米而已,就已经这么吵了。 那么住在两万米上帝,大概会更吵。以至于常常失眠吧? 难怪天使们总是会在三更半夜的时候,出现在人类的梦里。 其实他们是因为睡不着,所以出来散心罢了。 从这个角度来说,夜间天使半点也不圣洁浪漫。他们没有了自己的梦,于是开始偷窃人类的梦。 而且还总有不幸的女人。不但梦见了天使,还莫名其妙地就有了身孕。 据说那个女人的名字,叫做玛利亚。 我坐在靠走道的位置上。这样方便我去洗手间的时候很自由,不会因为需要经过邻座客人的许可,而惊扰到他们。 倘若是醒着的,说句抱歉倒也就算了。假如邻座的客人已经睡着了,就难免有点尴尬。 在歪七扭八的大腿和胳膊间穿梭,我总会胆战心惊地联想到《谍中谍》里的汤姆克鲁斯。 我没有他那么帅。但他没我这么高。 所以我们扯平了。 只是我的个性就是这样:别人打扰我,我一点也不介意;我去打扰别人,我会介意好半天。 因此我总在乘飞机的时候,固执地选择靠走道的位子。 还能够很方便地在空乘的小推车上选择我需要的食物饮料——这是我后来发现的,额外的好处。 我拿出手机,选择飞行模式打开,准备开始听音乐。 因为耳机放在了托运的行李里,我只能把音量开得小小的,耳朵凑在手机的出声孔上听。 听的是一出京剧选段:《四郎探母》里的《听他言吓的我浑身是汗》。 有好一阵子,我的手机铃声都是各种各样的京剧段子。 理由是什么,我自己也不知道。 就觉得在国外的时候,用京剧做铃声,会平白有种“我还是个中国人啊”的感觉。 而且每次听到这些京剧的时候,我总会情不自禁地微笑。 因为好笑而笑起来。因为会心而笑起来。因为怀念而笑起来。 我从来都不是戏迷票友。 但我在那些日子里听京剧的时候,还是会拍掌叫好。 “真好听。” 我常常说。 我以为音量开的足够小了,而且飞机的轰鸣声真的足够大,所以不应该会有别的乘客会听到我手机里传出的动静。 但是偏偏有人注意到了。 他经过我的身畔,去洗手间。 去的时候,愣了一下,转身看了我一眼。然后继续走。 金色微卷的头发。有点发红的鼻子。蓝色的眼睛。下巴满是生硬的胡渣。 很普通的外国人的长相。 我通常分不清欧美人的样子。觉得金发碧眼是他们的共通特征。 除非轮廓鲜明到像汤姆克鲁斯,或者海报照片泛滥到像贝克汉姆那样,不然我没有办法很快地记得一个美国男人的长相。 倘若遇到黑人,就更糟糕。 我眼中的黑人,全都是迈克尔乔丹的样子。 所以我看NBA,永远都觉得是同一个人满场跑:自己传球给自己,自己带球过了自己,自己闪过自己跃起灌篮。 得分了。全场雷动。 我打了个呵欠,流下一滴慵懒的泪。 然后开始为自己的虚度光阴而懊悔。 大概外国人眼中的亚洲人,差不多也都是同样的样子。 黄色的皮肤。黑色的头发。不够坚挺的鼻子。以及,大概会永远带在身边的筷子和旗袍。 我继续听我的京剧。 坐在我右手边的乘客是一个中年美国妇女。微微发胖,已经睡着了。 她的鼾声,比我手机发出的声音还要大的多。既然没有吵到她,那我就更加听得心安理得。 “很好看。” 我吓了一跳,把视线从睡着的美国妇女身上转开,发现刚才那个红鼻子男生已经站在了我身边,大笑着对我说不算标准的中文。 很奇怪。他竟然能猜到我是中国人。 我是坐在从东京飞往纽约的航班上,而且我的单眼皮往往会被认为是韩国人或者日本人。 我发现他一直在盯着我手上的手机,才反应过来约莫他是听到了《四郎探母》。 “是‘很好听’。不是‘很好看’。”我纠正他的中文。 “哦。”他抓了抓后脑勺,索性坐在了我左手边空着的位子上。 “可以传给我么?”他恢复说英文,然后从上衣口袋里取出了他的手机。 “不可以。”我摇摇头,“在飞机上,任何电器的无线连接功能都不可以打开。” 他有点不好意思起来,鼻子竟然比刚才更红了一点点。 “我的意思是说,能不能把你的电话号码告诉我?我可以等下飞机以后再问你要。” 那倒是没问题。而且我知道外国人通常对中国的京剧很有兴趣。 “顺便告诉我你的Email地址吧。” “为什么?”我下意识地问,但还是告诉了他。 “因为我怕你会忘记了。”他这句说的是中文。然后开始爽朗地大笑。 “你听的这个曲子,说的是什么事情?”他竟然一直坐在我旁边的位子上不走了。 “‘四郎探母’。一个叫‘四郎’的人,去探望母亲,但是心里很害怕的故事。”我漫不经心地敷衍他。 “为什么自己的母亲还要探望呢?而且怎么还会害怕呢?”他不懂了。 “你住在纽约,你妈妈住在伍德斯托克,你十年没回过家,甚至根本就没跟妈妈联系过。” “哦。那我再回去的话一定会很害怕。”他大笑着。 “而且我妈妈一定会用烙肉饼的锅子狠狠地打我的屁股。” 他笑完了。又补充道。 明明是玩笑的语气,可他的表情竟然无比地认真。 认真得好象真的有人用锅子在打他。 只不过没打到屁股,而是打到了鼻子。 已经快要降落了。空姐过来撵他回自己的座位。 我只得又关上手机,绑好安全带。 他有点不情不愿地站起身,用右手的手背蹭着发红的鼻子。 越蹭越红。越红他偏偏越去蹭。 我怀疑他大概想去应征圣诞老人的驯鹿。或者“美国偶像”现在可能正在办麦当劳叔叔的形象选秀。 “很好看。”他用中文,艰难地说道。 “是‘很好听’。不是‘很好看’。”我再一次纠正了他的中文。 走出机场的时候,他从背后叫住我。 “四郎,等等我。”他坚持用中文跟我说话。 “我不叫‘四郎’。我的英文名字叫做‘Roy’。”我纠正的,是他对我的认知。至于他支离破碎的发音,我已经懒得去管了。 “把那个曲子传给我。”他挥舞着手中的手机。 我叹了口气,对于他的毅力和耐心表示无可奈何。 “谢谢你。四郎。”他通过蓝牙收完了整出京剧,很开心地大步往行车道走去,边走边回头跟我道别。 “见到妈妈也不要害怕。给她一个拥抱就好了。”他大笑着。发红的鼻子在阳光下竟然很好看。 一辆黑色的加长房车停在了他的面前,看来是专门有人来接他。 我好气又好笑地对他摆了摆手以示告别。因为懒得把手放下来,干脆就顺便也冲空驶的出租车招了招手。 他刚要上车,却又像想起了什么似的,折返回来,飞快地走到了我的面前。 “四郎。再见。” 他将我一把拥入了怀里。给了我一个温暖的,友善的,和煦的拥抱。 我身高一米八三。 在他怀抱里,竟然只刚及到他的肩膀。 他比我帅。也比我高。 我跟他根本就扯不平。 于是我开始暗暗地生起气来。 半点也没留意到,他的形象已经变得不那么普通,渐渐地开始在我脑海里明晰起来。 就像汤姆克鲁斯。就像贝克汉姆。 他成了第三个我能记得住长相的,金发碧眼的,有着可爱红鼻子的,外国人。 我后来没有再见到过红鼻子男生。 严格地说,是他没有见到我,我却经常能见到他。 在纽约和巴黎的杂志上,我常常能看见这个男生的照片。 配在照片下面的,通常是充满溢美之辞的采访和报道。 我这才知道,红鼻子男生是一个设计师。专门设计衣服的设计师。 他的鼻子,在后来的照片上看起来没那么红了。 或者他本来就不是天生的红鼻子吧。 只不过,他在我的印象里,就应该是有个红鼻子的。一旦没有这个特征,我很可能就又会记不住他了。 我不想忘记他。所以我还是固执地认为,他是有着红鼻子的。 他后来设计过一系列很精彩的服装。有一组是我最喜欢的:在衣服的图案配色和剪裁里,总是混有着像京剧脸谱一样的元素。 杂志上称,这组服装的创作灵感来自于中国风。 我注意到了其中的一件大大的T恤,在右边肩膀的位置画有一台小小的,抽象的手机线条。 左边衣角,则绣了一个小小的英文字母: “R”。 于是我便打开了电脑,连接上我的电子邮箱,第十七遍地看一封邮件。 第12号男孩,写给我的邮件: “那首曲子很好听。我每天都会听很多遍。我的朋友们听到了也都觉得很好听,非要我也传给他们。 今年圣诞我会回家探望妈妈。真诚地希望她不会用锅子打我的屁股。我八岁的时候被她打过一次,那种痛的感觉,我到现在也忘不了。 谢谢你传给我的曲子。也谢谢你告诉我的,关于‘四郎探母’的故事。 PS:我说的‘很好看’,就是‘很好看’的意思。我没有说错中文。” 然后我就会给自己泡上一壶翠螺,把ipod连上音箱,音量开得大大的,听完一整出《四郎探母》。 听完后喝干杯中的茶,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来,冲着月亮微微地笑一笑: “真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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